小说主角是沈暮白朝朝的书名叫《沈暮白朝朝》,这本小说的作者是佚名倾心创作的一本鸿蒙类型的小说,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,文笔极佳,实力推荐。小说精彩段落试读:酒吧打烊时,我请他喝酒,我们都是怀揣音乐梦想的新人,聊得投机,我开玩笑说,同是天涯沦落人,要不玩个组合试试。沈暮喜出望外,看了我写的那些歌,他说直击灵魂,在乐坛上该有一席之地。从那天起,我们的歌一首比...
精彩章节试读:
他双手插兜,眼里已无留恋。
我笑了笑,没有说话。
估计他是真的腻了,忘记这里已是我们唯一值得珍惜的地方了。
我和沈暮原本是不出名的酒吧驻唱歌手,有上顿没下顿那种。
那日我在台上忘词,沈暮抱着吉他冲上来,和我一唱一和化解了尴尬。
酒吧打烊时,我请他喝酒,我们都是怀揣音乐梦想的新人,聊得投机,我开玩笑说,同是天涯沦落人,要不玩个组合试试。
沈暮喜出望外,看了我写的那些歌,他说直击灵魂,在乐坛上该有一席之地。
从那天起,我们的歌一首比一首好听。
被经纪公司签约那天,我们在出道的酒吧大醉一场,那晚我们海誓山盟,发誓朝朝暮暮永不分离。
即使公司一再要求我们隐瞒恋情装单身,沈暮也不妥协。
他和经纪人马斯大吵一架,说我们就是要在聚光灯下秀恩爱,谁也不能将我们分开。
我深受感动,作为一个刚出道的新人,就敢这样和公司提条件,沈暮是第一个,我以为那就是爱。
公司最终妥协,因为我们的名气正盛,是乐坛香饽饽。
沈暮说,是我最先提出建组合的想法,「朝朝暮暮」这名字也是我起的,他要永远守护。
第一场演唱会,我们献唱了《朝朝暮暮》,在红场聚光灯下,深情拥吻,全世界都见证了我们的爱情。
那时候我被爱情蒙蔽双眼,将沈暮看成了我的全部,相信我们会永远在一起,我们的组合会是爱情的代名词。
最开始的确过了一段甜得发腻的日子,只是后来,我们名气越来越大,没了朝朝暮暮,只剩貌合神离。
沈暮开始到处沾花惹草。
他开始不断地和其他女明星传绯闻,网上都在说他始乱终弃,他是负心汉。
我最开始也和他大吵大闹,歇斯底里地质问他。
可他却回答得轻描淡写:「朝朝,我们还年轻,玩音乐的人需要灵感,守着一个人会灵感枯竭的,难道你不腻吗?」
他真的腻了,我哭得死去活来。
沈暮揉着我的脑袋,似笑非笑地看着我。
「那些女人都是给我送灵感的,是过客,你才是我沈暮要送上婚戒的女人,跟她们吃醋不值得。」
可并没有等到他说的婚戒。
网上的粉丝都在可怜我,都说我心宽似海,爱沈暮爱得失去了理智。
但给他送灵感的女人越来越多了。
到后来,我和网上的粉丝一样麻木,睁一只眼闭一只眼。
再后来,我已可以心平气和地看着那些女人走马灯一样地换,沈暮这个人绝情又无耐心,抛弃她们毫不留情。
有些傻女人当了真,在我面前又哭又闹,试图赶走我,逼他结婚转正。
沈暮处理这些破事,倒也从不拖泥带水,搞定完就来哄我。
「朝朝,是她们玩不起,我保证处理干净,不会让你给我擦屁股的。」
他厚颜无耻,我也懒得理他了,除了宣传新歌,我绝不和他一起出席活动。
我人间清醒,写歌赚钱,不让任何人影响我的事业,即使是沈暮也不行。
前一阵子,沈暮去参加了一场真人秀,他和柳依依在节目上真情互动,还现场为她写了一首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