完结小说《歧路迷局》是英霆所编写的都市生活风格的小说,主角歧路迷局,书中主要讲述了:猪肉,还没见过大街上猪跑吗? 冯春波是在省城上的大学,他是一个从农村考出来的大学生,他在大学期间从来没有进过省城的那些大酒店。但是,他却无数次从那些豪华的大酒店门口走过,那些高楼大厦像一个个暴...
精彩章节试读:
不如省城的饭店豪华,但既然叫大酒店,那消费水平就低不了。再说,他去上大学之前没听说过芦花乡有这么一家饭店。上大学之后,每年他都要回家,也没听说过。没想到,这个所谓的大酒店就在冯家村外。
等到了地方一看,他才知道,这所谓的大酒店与大城市中的大酒店可就大相径庭了。黄玫瑰大酒店既没有高楼大厦,更没有霓虹闪烁。只不过是一个乡村四合院。只是这个四合院比一般的家庭四合院要大,大概有十几间房子。来到门口,冯春波想起来了,寒假回来的时候,曾经坐在本家一个哥哥的拖拉机上看到过,当时只是没注意是什么名字,更不知道是酒店。
在芦花乡驻地比较有名的饭店有两家,一家是在乡政府大院对面的三元饭店,另一家就是黄玫瑰大酒店。奇怪的是,黄玫瑰大酒店离乡政府比较远,它远离开乡政府所在的街道,而是在冯家村东一里多的路边。中午,乡政府机关里的一些人吃个便饭,喜欢到三元饭店。可一到了晚上,热闹的就是黄玫瑰大酒店了。机关里的大小官员,村里的头面人物,还有一些企业上的头头脑脑,甚至还有一些暴发户,都会来这儿。当然,人们来这儿,并不是只为了吃吃喝喝,还为了玩。黄玫瑰大酒店的每个房间里都有卡拉OK,每个包间都有年轻的服务小姐。这与城里很不同。在城里,人们吃饭到饭店,饭后娱乐有歌厅、舞厅。可在乡下,显然不可能分得那么细,如果是那样,人们也消费不起。所以,黄玫瑰大酒店的老板王克春就把城里的饭店、歌厅、舞厅等融 为一体,在每一个包间里,客人既可以吃饭喝酒,又可以唱歌跳舞。王克春很有经营头脑,他考虑到来他这儿消费的大都是本乡机关单位以及企业里的人,他们寻 欢作乐自然不想让村里人知道,所以,他把饭店建在村外,就在从冯家村通往县城的公路北边。所以,他这儿反而比三元饭店生意好得多。
面包车来到黄玫瑰大酒店门口却没有停下来,冯春波正感到诧异,却见司机张晓明开着车从大酒店东面绕到了大酒店的后面。这时天还没有黑下来,冯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