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角是莫染陆晟的小说叫做《堆金夫婿》,这本小说的作者是佚名所编写的总裁类型的小说,情节引人入胜,非常推荐。主要讲的是:但很快,我又找补了一句:「明明就是用我家的钱给你买的,现在项链我不要了,便宜你了,赶紧得了便宜滚蛋吧!」莫染倔强地透过我,望向陆晟,似乎她并不在乎我说的每一个字。但聪明如我,还是从她紧握的拳头里发...
精彩章节试读:
洁打扫。」
得嘞!
真是一个善解人意的好老板。
吃完早餐,陆晟开开心心上班去了。
我站在窗户上往下看,刚好刚好。
就在老公的豪车开出小区大门的瞬间,闺蜜依照我的指示,在绿化带里捡起了那串璀璨的项链。
闺蜜出现在我家门口的时候,足足盯了我十几秒:「铮铮,咱俩发财了呀!不过,这项链的主人,不是这个小区的业主吗?是不是还给人家比较好?」
「不必不必,这项链的主人,是个小三,豪门恩怨中的失败前任,我亲眼见她扔了项链,应该不会再来找了。」
闺蜜放下心来,问我怎么找到了这么好的工作,在这么好的别墅里当保姆。
我赶紧顺着她的话,承认自己就是在这家当保姆。
闺蜜睁大双眼,十分羡慕,直说我走了狗屎运,还问我这家还缺不缺别的保姆。
咦,这正好点醒了我。
陆晟说我可以雇一个保洁。
闺蜜是个月入3000的扑街写手,如果她能每天来陆家打扫卫生一个小时,我给她开时薪1000,她瞬时就变成了一个月入30000的高阶白领。
天啊,啥叫,一人得道,鸡犬升天。
这就是啊,宝宝们!
我说了我的提议,闺蜜抱住我连亲了三口:「许铮铮,从今以后,你就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爱的人,我绝对给你每天把他家地板擦的锃光瓦亮,一丝灰都没有。」
要不说我俩能成为闺蜜呢,我们连被金钱收买的模样都一模一样。
喝着陆晟家八千块钱一斤的茶,闺蜜告诉我说:「等我把项链卖了,给你转钱噢!」
我又给她续上一杯茶,让她卖了钱就自己拿着。
闺蜜又瞪大眼睛看我:「不是吧许铮铮,这可是你发现的,我只是替你捡了起来。这钱应该是你的!」
我笑着搂住她,问这个傻瓜中午想吃什么。
我永远都忘不了,大学毕业头一年的冬天,我支付了各种帐单后没钱吃饭的一个晚上。
闺蜜知道后,冒着雪骑了一个小时电动车,不但送给我三千块钱,还给我置办了一桌火锅,并且把最后一颗鱼丸留给我。
这种恩情,我怎么能忘?
就在我计划带闺蜜去哪里吃个豪华午餐的时候,陆晟却给我发微信,问我为什么不去给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