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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皱起眉头,握住方向盘的手指也收紧了,说话声音都变得喑哑:“……但是,你知道,我本来就是这样的。”
何彦把脸上的泪擦干了,抬头直视他:“所以我就活该迁就你咯?”
何欢赶紧说:“不是这个意思。”
何彦狠狠地盯着他,何欢只觉得自己在这道目光中被凌迟,被审讯,被千刀万剐。
他确实有这个毛病,甚至可以说是怪癖,就是除了性生活,很不习惯在别的情况下肌肤接触。
以前有几个女朋友也对此大有意见,女人们完全不理解,为什么他如此抗拒亲吻和拥抱,平日里都是冷冰冰的,姿态拿得极高,无时无刻保持优雅,连走路都走在独有的频率上,鲜少顾及伴侣的速度。
可以说,何欢是个将“自我中心”贯彻到底的人,这对他来说是最正常不过的事,他从来没想过这会是个问题,他只把这当成一种性格。
从小到大,他最烦的就是地铁和公交车站卿卿我我的小情侣,恨不得要挂到对方的身上去,有一次他去健身房,看见一对男女在里面边运动边调情,气得他马上去前台投诉,说这太不雅观,有伤风化。
很多人说他不解风情,没有浪漫细胞,不过那又如何,何欢心里有更重要的事情,就是事业和赚钱。恋爱只是人生的调味剂,偶尔来两下即可,不需要耗费太多精力在这种消遣上,而工作是需要认真对待的。
他还一直以为,何彦是懂他的,知道他的秉性为人,并且全盘接受,但如今又被苛责,让他有苦说不出。
不太愉快的交流最终都没有继续下去,车子在无边的沉默中一路风驰电掣,开回了小区。何欢让何彦先下去,他去地库停车,何彦什么都没说就打开车门,顺便开了后座的车门去拿扔在那里的包,又看到了那束玫瑰。
粉色的花瓣,花型已经有些松散了,叶子也没那么水灵,何彦微怔,余光下意识往驾驶座上瞄,发现何欢正在低头看手机。
她便不动声色,把那束花一起带出来,又重重地关上了车门。
何欢停好车上,在电梯里接到了餐厅的电话,问他晚上定的时间准确吗,如果延误,座位可以保留半个消息。他这才想起来,本来的计划里,今晚还有一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