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」的屋子,他们只能模仿一点屋外听见的动静给我听。
只那一点动静,便足够让我百爪挠心、生不如死。
我再也看不了「他」对我笑,再也没办法延续我们亲密无间的假象,每一次靠近,都让我想伸手把「他」摘下来,让「他」身边再也没有别人。
于是我收回了令牌,张口叫「他」林爱卿,如相互掣肘的君臣那样跟「他」相处。
「他」永远不懂,在「他」以为是权力分化了我们的时光里,我用了多大的力气克制自己。
克制自己真的癫狂地折断「他」的傲骨,那么我得到的,只会是一具冷冰冰的尸体。
就这样了,已经把我逼到这份上了,「他」却还不知足,竟跟那些人一起来逼我立后生子。
我听着「他」嘴里口口声声的明君贤主,第一次生了恨,我想揪住「他」的衣领告诉「他」,去他娘的明君贤主,我只想要「他」,若做昏君可以得到活生生的「他」,我一定去做有史以来最昏的昏君。
可笑的是我不能,我得做个明君,只有做了明君,我的名字才能跟「他」这样的能臣一起放在史书佳话里。
我们的名字已经不能一起刻在玉蝶上,总得在史书里肩并着肩。
赵萍萍是我从南疆带回来的苗人,因缘巧合救过我一回,我一直带着他,是因为他虽是个男人,却一直作女装打扮。
我也不知道自己在幻想什么,只是有时不自觉地,就会对他吐露两句。
若另一个人肯,若另一个人肯……
怀着这样的心思,我把他推了出来,看着林知节眉头紧皱急言反对的样子,我知道我是疯了,我疯得整整笑了三个月,万一呢,万一那些反对里有一丝嫉妒呢?
我以为我的人生就要这么疯疯癫癫过下去的时候,老天爷大约是看我可怜,居然送了我一份天大的礼。
「他」真的是她,「他」竟然真的是她!
那十二个时辰,我站着也高兴,坐着也高兴,喝水也高兴,吃饭也高兴,就连拉肚子都高兴。
这真的是一具女人的身体,是我娶了她,也不会让她屈辱,让世人觉得她误入歧途的女人的身体。
这个诱惑太大了,大的我自动忽略了她又找到了人生另一个奋斗的目标。
我开始耍无赖,我不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