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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了婢女,我终于能在白天光明正大地出门了。
从前我住在王府的密室里,白日训练,夜里出任务,鲜少有机会在街上行走。
反正都是在他身边混口饭吃,我想着婢女的活是杂累了点,但应该会比从前自由许多。
事实证明,是我天真了。
他长得人高马大,却和没骨头一样,什么事都要人伺候。
除了打扫屋子,还有铺床、更衣、端茶递水。
屋子一天喊我扫三趟,铺床和更衣早晚两趟,在书房看一个时辰的奏章要喝五六杯茶,也不怕夜里尿遁。
就连伺候他沐浴,某一次他都点了我的名,突发奇想要我来。
我秉承着做事认真的原则,自认为也算是做得不错,可只干了一回,他就又不让我去了。
原本负责他沐浴的人告诉我,应该是我的洗澡水放得太烫了,把他烫得全身都发红。
我信誓旦旦地说绝对不可能,简直笑话——我会犯这种低级错误吗?
杀猪的水温和给人洗澡的水温,我还是分得清的。
我猜着应该是我平日里舞刀弄枪的,给他搓背时手劲太大,搓红的。
本来想着下次一定改改,可结果没有下次了,他不让我洗了。
他这人脾气虽然古怪,可人长得倒是好看,不负城中说他是【潘安之貌,秦侩之心】。
可惜,这么一个可以光明正大看美男沐浴的好差事,就那么没了。
我来不及遗憾,因为除了这件事,还有不计其数的琐事等着我干。
譬如:给他研磨。
没错,就是这样一件看起来还附庸风雅的事。
可落到我这个大字不识,只会耍暗器飞镖的人手里,就变得和磨刀没什么区别了。
于是,当我在一旁把墨块磨得霍霍作响时,原本还风姿绰绰写着字的他,突然啧了一声。
他伸了手过来附住我的,带着我的手慢悠悠地磨了几圈。
奇怪地,我这次没有一下子避开。
【像这样,懂了吗?】
好家伙,给磨块挠痒痒呢?
虽然很不理解,卑微打工人还是照着他的样子来了。
可这样一来,工作效率就骤然慢下来了,于是研磨得实在无聊了,我便偷偷侧着眼看他写字。
虽然看不懂,但一笔一划地,墨汁晕在白纸上的样子还挺好看。
某一日,我看着他在纸上写下两个极为眼熟的字,看了眼腰间的令牌,默默地缩回了脑袋。
上面正是我的新名字:漆漆。和令牌上的字体竟一模一样。
当他人形挂件的日子就这样过了一年,就当我已经习惯到麻木时,王府多了一位新成员。
直白来说,应该是女主人。
第二年冬天,他娶了一位世家千金当侧妃。
这回不是那些死对头硬塞给他的,而是太后指婚。
可他是摄政王,他不想娶,谁又敢逼他?
大婚当夜,他把新娘子丢在屋子里,却提了酒菜来找我喝酒。
白天喜宴上趁着乱,我已经偷吃了不少东西,撑得吃不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