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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!”我忍着手上钻心的痛告诉她:“我会保护你一生一世!”她点点头,“还痛吗?”她握着我的手心疼的问,“我咬你一口试试!”“不要!”她收回自己的手,警惕的看着我。
我们一起爬山去看日出,望着她被朝霞映红的脸颊,我告诉她“我会爱她永远永远!”,她在我腮边蜻蜓点水般一吻,旖旎而眷恋。她喜欢吃冰激凌,柠檬味的,经常会“威胁”我跟着她吃柠檬味的,我迫于她的“压迫”不得不吃最不喜欢的柠檬味冰激凌。她说她要吃尽C市所有的冰激凌,我说那样既浪费时间又浪费金钱,吃一家的就够了,而且那玩意哪儿的不是一个味,她狠狠的拧我一把,说我不懂浪漫。我只得盯着炎炎烈日陪着她逛遍大街小巷搜寻冰激凌。其实我想对她说:“如果你愿意,我会拍着你吃遍世界各地的柠檬味冰激凌。”
“如果世界上有一千个人爱你,我一定是其中一个,如果世界上有一百个人爱你,我还是其中一个,如果世界上有一个人爱你,那个人便是我,如果世界上没有人爱你了,那说明我死了!”我总会找些肉麻的情话来逗她开心,我喜欢看她笑得样子,仿佛吃到了春天的第一口柠檬味冰激凌。
她喜欢唱歌和跳舞,说他也喜欢会唱歌的男孩儿,我哀嚎一声倒在草坪上。我唱歌不是跑掉而是根本不上调,她看着我仰天长叹的样子“咯咯”直笑,拍着我的胸膛说她就喜欢唱歌跑调的男生。
从那以后我背着她找到一个音乐老师,奋发图强一定要学好音乐,两个月后居然能用吉他合着她的歌声配乐,她惊讶的问“什么时候偷偷学会弹吉他的,老实交代!”,我得意洋洋的看着她,说其实我是一个音乐天才,继莫扎特贝多芬后百年一遇的那种。
我参加校队其实就是混日子,没想过要取得多大的成就,所以经常坐冷板凳只有垃圾时间才会上场,因为她们舞蹈队会在比赛的时候临时冲当拉拉队,为了不让她觉得失望,不惜苦练篮球,每天趁她晚上回家一个人在操场挥汗如雨,渐渐的,开始能够上场最后成了雷打不动的主力,看到她露出愉快的笑容,我觉得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