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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着香灰泥分别涂在了老王的眼皮上,最后我轻轻捂住了老王的双眼,片刻之后老王安静下来,躺回在了床上。
“这……”陈寡妇哪里见过这样的事情,平日里老王都会发生这样的情况。
她为了防止老王咬舌自尽,就用红布塞住他的嘴巴,一直等他累了这才作罢。
我拿出老王口中的红布,随手点上了一根烟。
抽了一口之后,我微微掀开了老王身上的被子。
我却看见老王一双脚掌上,已经没有了一丝血肉,只剩下白的渗人的骨头,上面还有零零散散几只白色的蛆虫。
继续往上看,他的身上也有了开始腐烂的迹象,如果不是今天被我发现,最多一个月,便会死于非命。
我问陈寡妇家中有没有镊子,她说有,我让她拿一个给我。
她很想问我要干什么,可是并未开口,她只是觉得此时站在她面前的我,变得有些陌生,好像我再也不是以前那个见到她就想要吃糖的李初九了。
不过确实,三年间,我已经变了,我是李初九,可我也不是李初九了。
我收我镊子,掀开了老王的上衣,将他身体上那些不知名的草药给扫去之后,发现他的肚子上起了一个大脓疮。
我嘴里叼着香烟,烟往上飘,熏的我眼泪都快出来了,可我没有办法,这屋里的味太难闻了。
我眨了眨眼睛,搓了搓手指,也不嫌弃脏,直接一手记住了脓疮,另一只手拿着镊子,就在里面夹。
一般正常人如果被这样挤着身上的脓疮,铁定会叫唤,可此时的老王十分安静。
我在夹了半天,终于感觉到了夹中东西,没有任何犹豫,直接往外一拉。
一条大约十公分,比香烟细上一些的蛆虫被我夹了出来!
“这是什么!”陈寡妇见状,大惊失色的叫喊了起来,后退好几步。
我松了一口气,将那蛆虫拿进一看,好家伙,肥肥胖胖的!
我用镊子夹断了这蛆虫之后就放进了矿泉水的瓶子里:“血肉化骨养阴虫,好歹毒的手段。”
“初九,你说什么?”
当我从老王肚子上那片脓疱夹出蛆虫的那一刻,我就知道,为什么医院里治不好这种怪病了,开始我只是怀疑,现在我已经能确定了。
在《阴阳全术天字篇》中,有这样一段。
“人之精气血肉,乃温床也,可养天下午千万邪物。”
就好比电影僵尸喜欢吸血,好比妖怪,喜欢吃人肉和内脏。
说的通俗一点,活人的血肉当中,含有大量天地灵气,妖邪之辈如若食其肉饮其血,可对自身有益。
更有一些心术不正之人,已人的肉身来滋养一些邪物,就好比刚刚我从老王身体里夹出来的蛆虫,又名阴虫。
想要养着阴虫,方法只有一个,将阴虫的种子种在活人的身上,一个种子,可以生出千百条阴虫,可只有一条能活下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