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乐央冷笑,“怎么?你这么有把握我会卖给你?”
在乐央听来,任简骅的意思就是花钱把她买回去,乐央没有那么天真,更不会觉得他们两个加上今天才见了两面就会有感情,看任简骅的样子也不像。
他肯定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。
任简骅之前以为乐央是那边派来害自己的人,后来调查了关于乐央的资料,包括她的家庭住址,姓名、年龄,哪怕是幼儿园在哪上的都调查得清清楚楚,案底很干净,就是普通的平民罢了,这样她昨晚所有的表现和话语就都能解释得通了。
综合考证,乐央的性格、容貌都不错的,只是家庭条件,似乎跟以前任简骅相亲的那些比起来差太远,不过只要拿到执行权,事后的事情再说了。
任简骅想起合同里有一条,婚姻生活必须维持三年以上,不然将他现在所有的包括以后可能有的权力全部收回。
三年,任简骅倒是没什么感觉,即使三十年都没什么问题,就是害怕乐央不行。
就是考虑到这个问题,任简骅才会上演这么一出,推掉乐央所有的后路,给她最好的条件,只要物质上满足了,乐央应该不会想着逃。
跟谁在一起都一样,不过都是一个形式,动情的话,任简骅觉得自己这辈子都不会,人之所以有时候会优柔寡断,会有软肋,都是因为感情的缘故,他不会成为弱者,就代表着他今生不会与那些凡夫俗子苟同。
“我在给你最好的条件,你要乐意做灰姑娘,就继续,我以后不会打扰你,如果你要过上公主,不,女王的生活,明天记得给我打电话。”说着,任简骅从口袋里拿出名片递给乐央。
“她是我的女儿,我说了算,你刚刚说的是真的吗?二百六十万彩礼?”乐安起身,一改刚才的不客气。
二百多万呢,要是到了他手里,不用说房贷了,再买几套房子都够了,还用每天像孙子一样看别人的脸色吗?
任简骅一脸鄙夷,轻笑着点点头,“不错。”
“成交!不知道彩礼是支票还是现金呢?”
乐安脸上是藏不住的欣喜,以前还觉得乐央能够随便嫁个人,能拿上十几万的彩礼,好点的话二十几万也是满足的,今天不知道是不是撞了狗屎运,彩礼钱竟然能够上升到百万这个数目,想想也是匪夷所思。
其实有时候跟穷人谈判也是比较有好处的,至少在钱上面,总能暴露出弱点,可任简骅倒是不想便宜了这个势利眼的家伙,“那得看你女儿的意见了,她要不要嫁过去,要不要把彩礼心甘情愿的给你。”
在东城,很多家里人嫁女儿,彩礼大多数都是家长给孩子收起的,有些困难的家庭也只是收一份酒席钱,陪不了多少嫁妆,也只好把男方家的彩礼给女儿带上了,才不至于去婆家受委屈,这是初衷,久而久之就成了规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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